田径主裁判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在田径比赛中负责维持赛场秩序,执行比赛规则。具体工作职责如下:认真执行规则和规程中的各项规定,处理发生于比赛期间有关田径赛的问题。处理有争议的问题。
1、比赛以逆时针方向进行,圆形赛道从内到外依次为车道1-8。在所有接力赛中,运动员必须在20米接力区完成接力棒的交接。接力棒交接完成后,运动员必须留在本队的跑道上,直到接力棒交接完成,否则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2、竞走比赛有两个核心规则。首先,竞走运动员必须始终保持至少有一只脚与地面接触。其次,前腿从着地的一瞬间起直到垂直位置必须始终伸直,膝关节不能弯曲。如有违反将被出示红牌,累计三张红牌后将立即被取消参赛资格。
3、用高度决定胜负之田赛项目,遇上*成绩相同时,以最少试跳次数成功越过最后高度之参赛者应获排较前的位置。如仍未分胜负,则全场比赛中试跳失败次数最少(包括最后跳过之高度)之参赛者应获排较前的位置。
4、田径竞赛规则最基本有两点:参赛规定 (一)参赛规模:本次比赛只接受集体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每队报名不得少于6人。
1、提前25分钟到达场地,检查场地器材,表格、纸笔等用品,提前25分钟通知宣告处(广播站),通知运动员到检录处点名。由两名裁判员提前20分钟在田赛检录处(体育场北看台北侧)开始点名,点名三次不到取消比赛资格。
2、当计时主裁判发出运动员上道的口令时计时员要全神贯注地注意起点,做好开表准备,当计时主裁判提示“举枪”时,两眼要注视烟屏,见到烟的同时开动秒表,然后检查秒表是否正常工作。
3、熟悉田径各运动项目业务。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在不违反原则的前提下,能够人性化,礼貌、友好、理性待人。树立良好裁判形象,准时到达比赛现场,提前做好充分准备。
4、思想作风正派,公信力强;在中国田协注册的田径*裁判员;年龄在60周岁以下。具有决策能力。即对判断的结果作出最终裁决。具有操作能力。即根据最终决定.以吹哨或打手势的方式作出反应。
5、田径运动会裁判很重要的,其中终点裁判职责: 判定选手抵达终点名次。终点裁判应具备之器材:计圈器 、信号铃 、连络旗 、梯形裁判台。
6、终点裁判负责判定运动员的名次,并填写终点名次判定表,送终点记录;终点记录根据计时表和终点名次判定表,记录运动员的成绩与名次;赛后控制中心负责运动员资格申核,安排运动员照相,并安排运动员离场。
1、计时裁判的主要任务是准确的计取径赛运动员的比赛时间,确定比赛成绩,在长跑比赛中协助终点裁判组作好记圈工作。
2、②记圈员认真计取自己所记运动员通过终点时的剩余圈数,并计取每名运动员每圈时间。③注意观察自己所记运动员和领先运动员之间的距离变化,当出现脱圈时,及时告知径赛主裁判。
3、完全在田径场内举行的各种比赛,不得男女混合参加比赛,否则所创成绩不予承认。
4、裁判可以因运动员超过比赛时间限制而不按规定跳跃判罚试跳无效。如果在时间用尽前已经起跑则成绩算数。 竞赛场地 跳高 在跳高比赛中,跳高运动员从起跑点到横杆下有20米长。
1、②比赛开始,核对参赛人数并记入表内,每次运动员距离终点约50米处,有A报号,B依次在总记圈表上记录(当运动员脱圈时,及时标出脱圈符号),C监看记录。
2、参赛者的名次,乃决定于其身体躯干(有别于头、颈、臂、腿、手或足)抵达终点内侧之垂直线为止时的顺序。径赛成绩相同而影响进入下一赛次时,若情况许可,均予以取录,否则应予重赛。
3、运动员可以赤脚、单脚或双脚穿鞋参加比赛。 完全在田径场内举行的各种比赛,不得男女混合参加比赛,否则所创成绩不予承认。
裁判可以因运动员超过比赛时间限制而不按规定跳跃判罚试跳无效。如果在时间用尽前已经起跑则成绩算数。 竞赛场地 跳高 在跳高比赛中,跳高运动员从起跑点到横杆下有20米长。横杆有4米长,不超过4公斤重,由两根竖杆支撑。
除犯规外,跳跃远度项目比赛中,运动员每次试跳的成绩均为有效成绩。除犯规外,高度项目比赛中,运动员每次跳过的高度为有效成绩。
在跳远比赛中,沙坑离起跳板有1到3米远;在三级跳比赛中,男子比赛的沙坑离起跳板13米远,女子比赛则是11米远。起跳板远端有一道粘土制作的犯规线以辨别运动员是否在起跳时犯规。